赖昌星这12年:遣送与反遣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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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这12年:遣送与反遣送

发布时间:2011/8/2  浏览数: 3289 次  浏览字体:[ ]
  

 
  逃亡国外12年的赖昌星再次进入公众视线。

  有“中国经济第一大案”之称的厦门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7月11日接受加拿大移民及难民委员会IRB聆讯,第二天即获有条件释放。此前的7月7日,赖在其温哥华住所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拘留。

  目前,加移民部门对赖昌星的第二份遣返前风险评估已完成,法院将尽快决定是否同意他的延期请求,或是将他遣返。一旦决定遣返,将最快于7月25日执行。

  事情进展显然不会那么顺利。接受聆讯当天,即便手腕被箍上了手铐,赖昌星依然一脸微笑,其所穿的上衣甚至是喜庆的红色。赖在多年与法律周旋中,熟知加拿大司法程序,他曾N次走上法庭接受讯问,这一次,在他看来似乎并不特别。

  “我认为,赖昌星被遣返回国一事可能不会如国内媒体所分析的那样乐观,至少一年半载很难成行!”加拿大爱奇尔白衣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向东7月15日对《华夏时报》记者称。

  不过,至少可以肯定的是,赖昌星案再起波澜,势必会离结果越来越近,而这最直接的就是对国内的反腐工作起到提振作用,相应地对未落马的和已逃亡的贪官给予强大震慑。

  12年逃亡路

  和1999年远华集团特大走私案案发前相比,赖昌星7月11日出现在镜头前,给人最明显的印象是:太瘦了!

  虽然从结果上看,赖昌星安然度过了12年的异国时光,但与浪漫、惬意、幸福无关。与前半生在中国国内的生活相比,可谓天壤之别。

  1994年,36岁的赖昌星成立了厦门远华集团,开始大规模走私活动。在短短5年时间里,赖昌星走私货物金额高达500亿元,偷逃税款300亿元,共有包括多名高官在内的600多名涉案人员被审查。

  赖昌星与他的寄生虫们那段醉生梦死、糜烂的生活,皆留存在后来被发现的隐秘“红楼”里。1999年,厦门远华走私案发,赖通过特殊渠道获知信息,提前潜逃香港,后以游客身份抵达加拿大,至今未曾离开加国。

  在潜逃加拿大后,赖开始了与此前大相径庭的生活——一场12年仍未结束的遣送与反遣送的游戏。

  初逃至加拿大时,赖经常在温哥华唐人街和西区百老汇街的赌场豪赌。两次拘留后,两次获准有条件释放。这一条件包括缴纳高额保释金;禁止进入赌场或与黑帮成员联系;必须呆在公寓中,每天可外出不超过三小时;另外要定期向当局报到。

  这样的限制,令赖昌星的生活变得极其简单。与其相邻的华人经常看到他逛超市和去中餐馆吃饭,也偶尔接受媒体采访。而其最主要的活动,是与律师钻研其连环案,以及出没于各个法庭应诉。

  据知情人透露,赖和妻子曾明娜在温哥华的公寓略显简陋,平时来往的朋友很少。因为不能跨出温哥华市区,赖在家的主要活动是看租借的中文影视节目,节目不好看时就睡觉。不过,有媒体报道,赖昌星曾经注册过微博,很快有上万粉丝关注,后被关闭。

  对于在加拿大的生活,赖接受采访时曾解嘲说,能成功潜逃到加拿大得以暂时保命,他很知足,所以每一天都在享受生活。但有消息称,赖昌星钱并不够花,被逼无奈只得向政府申请工作机会。

  记者梳理其踪迹看到:2000年,赖被加拿大移民部以非法移民罪拘捕;2001年,赖提出难民申请;2002年难民申请被驳回,当天被拘捕,一周后被有条件释放;2002年,赖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出正式上诉申请……

  类似的“游戏”接下来竟然进行了10年之久,2009年1月,加拿大移民部还批准赖昌星的工作准证申请,允许其在加拿大工作。

  一长串大事记令许多并不了解加拿大法律的人一头雾水。曾在加拿大居住过多年的李向东表示,简单点说,就是赖昌星雇请了名律师,依照加拿大复杂的移民法律,通过不断的上诉,驳回后再上诉,一环套一环地走法律程序,以此无限期地拖延下去。

  “我认为赖昌星能滞留在加拿大最重要的原因是,加拿大认为赖不会对该国造成危害。”李向东说,这是加拿大法律刻板又宽容的特点决定的。“法律客观上成了赖昌星玩转反遣送游戏的工具。”

  遣返将震慑贪官

  游戏会不会在这一次被结束?除了大众,数十名被通缉的外逃加拿大的中国贪官显然会更关注结果。

  李向东指出,人们似乎认为赖昌星走向末路,但结果很难预料,以加拿大法律为武器,赖并非黔驴技穷。

  李向东认为,依照加国法律,即使司法机关驳回其申请,相关部门也只会下驱逐令,会给出最后停留时间,但加国一般不会采取强制措施,除非此人被认为危害加国安全。如果不出意外,这个时间会拖得很长。届时,赖昌星是否又想出其他招数应对亦未可知。

  2006年,中国外交部承诺赖昌星被遣返不会被处决,引起加拿大驻华大使的回应,称赖昌星一定会被遣返。未料,近5年过去,赖昌星仍在加拿大滞留。

  赖昌星遣返案牵动更多的,是反腐,相关部门多年来积极推进“切断贪官外逃之路”。随着我国近些年来反腐力度越来越大,外逃贪官人数也呈增长趋势。

  1998年到2005年期间担任中国驻加大使的“加拿大通”梅平曾说,中国公安部列明全球通缉的50多名在逃经济犯罪分子,有一半在加拿大藏匿。他们利用中加在签署引渡条约上的分歧和其他司法空子,得以长期滞留国外不归。

  “中加两国就赖昌星遣返问题的外交较量是两国关系的一面镜子。”梅平说。这和中国社科院加拿大问题专家周荣耀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观点一致:遣返赖昌星的可能性始终存在,加方一直将他作为一个外交筹码,症结并不是赖本人,而是中加两国关系的大气候。

  北京四惠律师事务所庄清忠律师表示,如果赖昌星被引渡回国,依照中国法律,赖可能会被追究刑责,但鉴于中国有关方面的承诺,其被判死刑的可能性极低。即使如此,赖昌星被究责,必将对已外逃或准备外逃的贪官产生巨大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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