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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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交通事故律师网: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发布时间:2008/12/9  浏览数: 5804 次  浏览字体:[ ]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怎么算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计算公式为: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伤残系数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如一级伤残为100%,二级为90%,以此类推,十级为10%

若赔偿权利人能举证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可按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相关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申请了多久能做

一般而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通常是在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时。对于颅脑损伤等,可能需在伤后6个月进行鉴定;一般骨折在伤后3个月左右。

当事人向鉴定机构提出申请后,鉴定机构会在规定时间内安排鉴定。鉴定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情况复杂需延长的,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超30个工作日。

不过,具体时间还受鉴定机构业务量等因素影响,可能会有一定波动。

三、交通事故伤残时限是怎么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存在时间要求。一般在治疗终结后进行,通常是事故直接所致损伤或因损伤所致并发症治疗终结。

 

从实践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伤后6个月,其他部位骨折一般要3个月。因为过早鉴定,损伤未完全恢复,可能影响鉴定结果的准确性。

伤残鉴定应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以免影响赔偿主张。同时,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所以伤者应及时申请鉴定并主张赔偿,避免因超时效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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